
协商民主的技巧
小知识:
代议制民主又称选举民主, 公民通过选举代议人, 让他们来决定公共事务。选举民主的终点正是协商民主的起点, 上世纪90 年代协商民主成为民主理论研究的新潮流。民主不应被看成仅仅为赢取人民选票而展开的竞争, 还应包括公众通过审慎思考达成明智意见, 直接参与公共决策, 这是这一学科的主要观点。强调公民集体决策和参与协商的能力、权利和机会, 而非让精英代替他们来选择。如何让普通人通过协商互相了解彼此的观点与想法, 一起来做决定是协商民主的核心。科恩、哈贝马斯、艾尔斯特、德雷泽克、古丁、本哈比、乌尔是其中的学科代表人物。詹姆斯·费什金, 美国斯坦福大学大众传媒与政治科学系教授, 是协商民意测验的创始人。
参与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
一、量的规则。足够的信息量, 帮助他们做出判断。
二、质的规则。不讲那些缺乏根据的话。
三、相关性。所讲的话要与主题相关。
商议四要素:
一、理由。理由是商议中的基石,每人利益与立场不一样,但观点背后的理由是可以讨论的。除了更好的辩论,没有任何强迫。
二、平等。每个成员都是一样的, 信息自由, 公开交流。
三、身份。每一参与的人匿名是较理想的, 但有时也不一定, 也许公开身份可以促进互相理解。对话时需要有相关专业人士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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