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附: 一个公民对信访制度的进言
记 者: 您在上访的过程中最大的感触是什么?
朱俊彪: 一, 取证难, 阻力重重;二, 查处难, 层层说情姑息。上级领导日理万机, 不可能封封过目群众来信, 绝大多数信件要经过信访部门去处理, 信访部门收到成千上万封来信后按规定筛选几封“送阅件”呈领导阅示。这就要求信访人反映材料要写得条理清楚,层次分明, 证据充分, 事实准确, 以理服人, 还要言简意赅, 才可能被录取为送阅件。
记 者: 你在反映群众问题时为什么要直书中央?
朱俊彪: 不是一开始直书中央的, 先向省市领导和媒体反映, 省委书记与省长都有批示, 但无济与事。我以个人署名反映, 县领导以红头文件的“报告”与情况说明满天飞。我去北京见了不少各地上访群众, 交谈中他们没有一个愿意来北京上访, 基层能解决问题何必费尽周折千里跋涉?问题在于信访和调处脱节, 调处结果不同信访人见面, 反映人得不到答复,必然导致越级上访, 多部门投诉。新《信访条例》规定了信访交办的时限, 并要求“书面告知信访人”, 这样从根本上减少了盲目信访与多头信访, 信访人知道他们反映的问题某部门受理了, 也有陈述的机会, 就没有必要越级上访了。同时还可以减少和杜绝下级“糊弄”上级的弊端。
记 者: 你对现行的信访机制都有哪些意见与建议?
朱俊彪: 猫不逮老鼠, 为什么不启用猫头鹰? 建议国家信访局,监察部合并为“国家监察委员会”, 省、市、县三级信访局、监察局合并为“监察委员会”,各级监察委员会应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,业务上不受同级党政的领导, 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应由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考核任命, 对同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, 特别是一、二把手在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, 实施面对面监督, 监察委员会主任应与同级党政领导平级, 给实权, 压实责, 扛死肩, 办实案。同级监察委员会有权纠正同级党政所作出的错误决定, 把大量的冤假
朱俊彪:坚持信访监察为民。据了解,信访渠道控诉、举报的案件,90% 以上属于民告官, 群众告政府, 对上级以至国家监察委员会转办的信访件, 应在一个月内结案并答复信访者, 疑难案件不得超过两个月。从而减少积案, 杜绝重复信访和多头上访, 对署实名的信访要在规定时限内务必书面答复本人, 真正做到亲民爱民, 执政为民。
记 者: 你建议设监察委员会, 有什么新意?
朱俊彪: 改善目前信访监察部门的工作条件和待遇, 确保监察委员会的办公经费, 办案经费实报实销, 同级财政无条件付给。坚决改变目前这种接访只转办, 有案无钱办, 大案无权办, 政令不通等弊端。
我以为一党执政已50 多年的国家, 国家监察机制与地方政府社会发展机制只有实行“双轨制运行”, 才能遏制住那种打着改革旗号、以国家利益为幌子的党内既得利益者搞乱市场经济, 才能防止权贵资本主义, 实行真正的法制市场经济, 才能使各级官员自觉规范言行,时时警钟常鸣, 人人遵纪守法, 依法施政, 民主执政, 执政为民, 公正廉洁, 勇于奉献, 从而确保政令畅通, 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。
摘自陕西《美报》第112 期 记者 守望 鲁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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